那坡县林业局林政站副站长田俊涉嫌受贿罪被判刑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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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宗舜.那坡县林业局林政站副站长田俊涉嫌受贿罪被判刑五年[J].广西林业,2006(3):2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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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宗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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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那坡县林业局林政站副站长田俊因涉嫌受贿罪,最近被那坡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000元。同案犯那坡县林业局职工黄宝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2003年1月至2004年12月期间,被告人田俊、黄宝勇以及其他那坡林业局林政站的工作人员,在执行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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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那坡县 受贿罪 林业局 站长 有期徒刑 人民法院 人民币 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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