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经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准,在农业部的机构设置中,原畜牧兽医局撤销,分设兽医局和畜牧司。兽医局的行政管理职能是:承办起草动物防、检疫法律、法规和政府间动物检疫协议,发布禁止入境动物及其产品名录;研究指导动物防、检疫队伍和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管理、兽药药政药检和兽医实验室监管;提出动物防、检疫、畜禽产品安全,动物福利方面的方针、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制定兽医、兽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药、兽医医疗器械和兽用生物制品的登记和进出口审批等。兽医局内设综合处、医政处、防疫处、检疫监督处,药政药械处等五个职能机构。同时,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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