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的尴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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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连生,迟海,王星岩,王龙庆,吕玉燕.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的尴尬[J].中国牧业通讯,2005(13):5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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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连生 迟海 王星岩 王龙庆 吕玉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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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桦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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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现行的动物防疫实施与执法进程中,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处在最前沿。在《动物防疫法》第1章总则第6条第3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所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县级以上”。县级的动物防疫机构执法主体模糊,第2章动物疫病的预防第18条:禁止经营下列动物、动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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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层动物防疫监督 《动物防疫法》 兽医官制度 动物卫生操作处理规程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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