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前言:2002年12月6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议案的决议》。省人民政府提出从2003年起,用8年时间,分两个阶段,加大扶持力度,增加资金投入,除省财政8年内安排7亿元专项扶持资金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一定的资金扶持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并积极引导各方面资金对农业机械化的投入,积极推进具有广东特色的农业机械化的跨越式发展的办理方案。省财政安排的资金要围绕议案的目标,重点应用在扶持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普及使用、技术服务和技术示范方面,并形成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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