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供电企业体制改革浅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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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定明进.县级供电企业体制改革浅探[J].农村电工,20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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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定明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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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柳林县电业局03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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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组建县电力公司的基本框架1.1组建后的电力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全部法人财产,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企业经营自主权.1.2组建后的电力公司经营范围基本维持原电业局的现状,在电力行政管理改革前,保留县电业局原有行政职能,但内部实行政企分开.1.3组建电力公司后,原来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核算,改为独立核算,各种税费由县电力公司独立承担.1.4县电力公司实行董事会负责制,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正、副经理由董事会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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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稿时间: | 2000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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