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切实搞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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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仁凯,虞赛明,张滨丽,杨丽丽.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切实搞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J].黑龙江畜牧兽医,2001(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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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仁凯 虞赛明 张滨丽 杨丽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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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兽医卫生防疫站 黑龙江哈尔滨150090
(刘仁凯,虞赛明,张滨丽),黑龙江省兽医卫生防疫站 黑龙江哈尔滨150090(杨丽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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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 2 0 0 1年3月 1日起施行 ,这是全省畜牧兽医事业中的一件大事 ,也是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的工作中 ,我省出台的一部可操作性更强的最高规格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 ,必将使我省的动物防疫工作走向依法制疫、依法检疫、依法监督的新阶段。搞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是贯彻落实《条例》的一个重要方面 ,也是整个动检工作的基础和起点。对控制染疫动物移动、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放心肉”工程的实施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黑龙江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应该说是开展较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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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4-7034(2001)08-0034-02 |
修稿时间: | 2001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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