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起违法收购病,死鸡处罚案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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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蔺长明,王占江,陈建国.对一起违法收购病,死鸡处罚案的探讨[J].中国动物检疫,2000,17(3):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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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蔺长明 王占江 陈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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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偃师市兽医卫生监督所!47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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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案由1999年8月20日,经群众举报,僵师市兽医卫生监督所在207国道洛河桥头查处了一起违法收购病、死鸡案件。僵师市首阳山镇梁某、张荣从养鸡场收购病、死鸡后,出售给洛阳市交区的郭某,郭某加工成烧鸡后出售到洛阳市区。当时3人正在交易时被查获,3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2情况调查2.1梁某以2元/只收购病、死鸡30只,计60kg。他以2元/kg卖给郭某,违法所得60元。2.2张某以2元/只收购病、死鸡42只,汁85kg。他以2元/kg卖给郭某,违法所得86元。2.3据梁某、张某证实郭某多次收购病、死鸡,郭某曾因此被洛阳市郊区动检站处罚过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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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动物防疫法 行政处罚 非法收购病鸡 偃师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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