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实施抄表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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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成章.中电实施抄表到户[J].农电管理,19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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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成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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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电联调研室!100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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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城镇居民用电一般应实行一户一表,由供电部门直接抄表到户。但是目前一些城镇的开发区、生活区、公寓楼、写字楼由于种种原因,供电部门还没有直接抄表收费到户,这是近年内要解决的问题。香港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在供电和客户服务中,非常重视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工作。一、为什么要直接抄表收费到户?首先是电力供应的社会性和公用性所决定的。1996年9月中电的客户有172.8万户,其中住宅客户148.5万户,占总客户数的85.9%;其余商业客户152万户,占8.8%;制造业客户5.5万户,占3.2%;政府机构及其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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