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渔船报废制度亟需科学规划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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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清真.实施渔船报废制度亟需科学规划未来[J].中国水产,20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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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清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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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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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是一个渔业大国,渔船数量为世界之最,目前仅机动渔船数量已达48万余艘。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中日、中韩渔业协定实施后的新形势,国家决定实施渔船强制报废制度和引导渔民转产转业工程,完全符合世界海洋渔业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大趋势,有利于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但渔船报废和渔民转产转业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化事业,既涉及到广大渔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渔区社会的稳定。如何实施这项制度,还有一些问题亟待研究。实施渔船强制报废制度和引导渔民转产转业面临的主要问题1、对渔民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不易界定八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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