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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青岛无居民海岛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青岛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已由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公布,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对无居民海岛的保护、开发、利用、管理等内容做了详尽的规定,为青岛全面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对青岛市依法管海,实现海洋资源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关 键 词:无居民海岛  人大常委会  法制化管理  信息  管理条例  青岛市  《条例》  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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