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从耕地资源价值论我国耕地征用补偿的完善——以福建省为例
引用本文:范胜龙,邢世和,林翔程,蒋芳市,罗文光.从耕地资源价值论我国耕地征用补偿的完善——以福建省为例[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39(6).
作者姓名:范胜龙  邢世和  林翔程  蒋芳市  罗文光
摘    要:从耕地资源价值的角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耕地征用补偿标准、现行的耕地征用补偿标准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土地管理法》的补偿标准中全省最高补偿与最低补偿仅相差32714元.hm-2,未能体现区域的差异性,且该补偿标准平均仅相当于耕地资源价值的9.40%;现行补偿标准体现了区域的差异性,且比《土地管理法》的补偿标准提高了1.24-2.08倍,但与耕地的资源价值仍有巨大差距,平均仅相当于资源价值的14.46%.可见,现有的征地补偿标准偏低,忽略了耕地资源使用的时间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和空间差异,并导致了诸多不良后果;应区别征地目的,扩大征地补偿范围,考虑农民的长远补偿及征地补偿的区域差异,完善有关法律制度.

关 键 词:耕地  价值  征用补偿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