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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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晔.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选择[J].农村.农业.农民,2005(10):3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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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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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平原大学高教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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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始于20世纪50年代,经过几十年,特别是近二十年的不断改革和完善,已初步建立起“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型社会保险制度。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已经发展到一定规模,但在运营和管理方面还很不完善,运行中存在着大量问题,主要表现为:筹资形式上采取统筹缴费办法,参保强制力不够,且缴费比率不统一,形式不规范,基金收缴率难以提高;资金管理上缺乏有力的宏观协调与监督机制,挤占、挪用现象时有发生,社保资金流失严重,无法做到专款专用;在保障资金的支付上,标准过低,存在“暗箱操作”、严重舞弊等问题。另外,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过小,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要克服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弊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强制、统一、规范、利于监管的社会保障税是理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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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保障制度 20世纪50年代 资金管理 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 监督机制 覆盖面 运行 缴费 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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