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林业局完善造林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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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祖庭.荔浦林业局完善造林责任制[J].广西林业,2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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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祖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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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荔浦县林业局在今年的珠防林建设中,按照国家林业局“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在管好林、用好钱的前提下,重抓造林质量,实行“三个签字、两个印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造林质量管理。“三个签字、两个印章”制度是指在造林过程中,由乡镇林业站负责对乡镇造林地点进行勾图核实,统计上报,并由林业站负责人在地图和报表上签上名字,盖上单位印章,然后把造林地图和报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分管林业领导认真核实并签上名字,盖上政府印章;同时,县林业局派到各乡镇督查造林的林业技术人员也要对乡镇造林地点进行检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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