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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罗非鱼产品的药物残留问题及其对策
引用本文:蒋高中,张颖,赵永锋,黄勇.我国罗非鱼产品的药物残留问题及其对策[J].江苏农业科学,2013,41(5).
作者姓名:蒋高中  张颖  赵永锋  黄勇
作者单位:1.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农业部淡水渔业和种质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江苏无锡214081;南京农业大学无锡渔业学院,江苏无锡214081
2. 南京农业大学无锡渔业学院,江苏无锡,214081
3. 南京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江苏南京,210095
基金项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
摘    要:近几年来,我国出口至欧盟及美国的罗非鱼产品多次因药物残留超标而被通报和退回,对我国罗非鱼产品出口及水产业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罗非鱼产品药残超标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罗非鱼产业发展的主要“瓶颈”.目前,我国罗非鱼产品药残超标主要是由于养殖及加工和运输过程中不规范用药造成的,也有监督管理和检测方面的原因.因此,只要我们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在生产全过程中严格控制和规范使用抗生素和各种化学药物,坚持走健康养殖之路,树立绿色品牌意识,在管理上,严格规范,强化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是一定能够解决这一问题的,从而促进我国罗非鱼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关 键 词:罗非鱼  药物残留  水产品出口  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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