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借款前夫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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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贾双槐.前妻借款前夫偿还[J].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05(6):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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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双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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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0年4月,王某妻子刘某向其好友赵某借款1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刘某在借条上代签上丈夫王某的名字及时间。2001年11月,王某与妻子刘某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刘某在出具给赵某的原借条上补签了“此借条由王某偿还”的字样。2001年12月刘某突然因病猝死。2004年5月,赵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归还借款本金1万元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王某认为该借款系其前妻刘某生病前个人欠款,且原告赵某起诉已超过两年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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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姻存续期间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 法定继承人 诉讼时效 借款人 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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