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为筹资金而以存款名义向公众借钱也构成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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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毅梅生.当心,为筹资金而以存款名义向公众借钱也构成犯罪[J].农村百事通,2010(3):8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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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毅梅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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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2007年元月,秦芳承包了3000余亩的山地用于种植脐橙,到2008年年底,秦芳虽然完成了山地的初步平整、修路等,但要达到预期目的,仍有近200万元的资金缺口。鉴于亲朋好友中能借的都已借了,为不使事情半途而废,秦芳遂想到让公众投资。于是,秦芳四处放出风声,不管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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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数额巨大 存款人 公众投资 金融秩序 资金缺口 中国人民银行 山地 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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