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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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审核,现将2006年第一批农药企业延续核准名单公布如下:
一、同意江苏丰山集团有限公司等18户企业延续核准其农药原药生产资格。同意滨海县农药厂等4户企业延续核准其农药制剂生产资格。
二、本次农药生产企业延续核准有效期为5年,五年后要求延续保留农药生产企业资格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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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药生产企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药企业 公告 制剂生产 农药原药 有限公司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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