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改车型不容忽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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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建军.私改车型不容忽视[J].农业装备与车辆工程,19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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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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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在路巡路查中,经常发现有些三轮车驾驶员驾驶的车辆与行驶证车型不符。他们有的私自把三轮车斗加高,有的将三轮车斗加宽或加长,目的是多拉多赚。殊不知,这种私自改装机动车型的做法,严重违犯了交通法规。三轮农用车的机械性能都是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后确定下来的,不得私自改装车型。私自改装车型,加大载重量危害很多:一不利于车辆在农村小巷、弯道行驶;二在路面倾斜、不平或急转弯时,车辆容易横向摆动,发生侧翻,造成事故;三有的三轮车体积小、车速快,又没有安全保护设施,再加上超速超载,容易加速机件的磨损,缩短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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