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购种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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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骆银儿.农家购种须知[J].新农村,2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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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骆银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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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市种子管理站 (31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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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选择有种子经营资质的单位(1)农业部或省、市、自治区农业厅(局)审批核发的农作物杂交种子经营单位。(2)县级以上农业局审批核发的农作物常规种子经营单位。以上单位都持有《种子经营许可证》。(3)其他合法的种子经营单位。如受上述种子经营机构以书面形式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单位;种子经营者根据《种子经营许可证》规定,在有效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仅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没有《种子经营许可证》,但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小包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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