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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证明填写和使用应注意的问题
引用本文:孙晓春,王振国,姚春波,谢红霞.动物检疫证明填写和使用应注意的问题[J].现代畜牧兽医,2006(6):32-33.
作者姓名:孙晓春  王振国  姚春波  谢红霞
作者单位:1. 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分局前哨农场畜牧科,黑龙江,三江,156300
2. 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分局创业农场畜牧科,黑龙江,三江,156300
3. 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分局浓江农场畜牧科,黑龙江,三江,156300
4. 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分局动物防疫站,黑龙江,三江,156300
摘    要:我国目前统一使用的动物防疫证照是由农业部设计并监制的。检疫证明共5种,即《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关 键 词:动物检疫证明  《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防疫  农业部
文章编号:1672-9692(2006)06-0032-02
修稿时间:2006年3月10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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