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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农家乐发展的法律规制 ——以陕西省商南县金丝峡景区为例
引用本文:李子玉,李琼琼,薛澳国,侯亚娟,肖萌娜.乡村旅游农家乐发展的法律规制 ——以陕西省商南县金丝峡景区为例[J].江苏农业科学,2021,49(7):8-14.
作者姓名:李子玉  李琼琼  薛澳国  侯亚娟  肖萌娜
作者单位: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1
基金项目:西部法制研究中心基地项目
摘    要:乡村旅游农家乐因其生态性和乡土性对城市居民有较大的吸引力.在乡村旅游农家乐快速发展中也暴露出建设用地不规范、环境污染较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多、纠纷解决难度大等问题,严重制约着乡村旅游农家乐的发展.日本乡村旅游农家乐在发展中法律法规完善、政府大力支持、发展模式多样、经营方式规范等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启示.我国乡村旅游农家乐应从规范农家乐建设用地、强化农家乐环境治理、保障农家乐食品安全、健全农家乐纠纷解决方面加以完善,促进乡村旅游农家乐健康持续发展.

关 键 词:乡村旅游  农家乐  环境治理  食品安全  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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