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农家乐发展的法律规制
——以陕西省商南县金丝峡景区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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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子玉,李琼琼,薛澳国,侯亚娟,肖萌娜.乡村旅游农家乐发展的法律规制
——以陕西省商南县金丝峡景区为例[J].江苏农业科学,2021,49(7):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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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子玉 李琼琼 薛澳国 侯亚娟 肖萌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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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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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西部法制研究中心基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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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乡村旅游农家乐因其生态性和乡土性对城市居民有较大的吸引力.在乡村旅游农家乐快速发展中也暴露出建设用地不规范、环境污染较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多、纠纷解决难度大等问题,严重制约着乡村旅游农家乐的发展.日本乡村旅游农家乐在发展中法律法规完善、政府大力支持、发展模式多样、经营方式规范等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启示.我国乡村旅游农家乐应从规范农家乐建设用地、强化农家乐环境治理、保障农家乐食品安全、健全农家乐纠纷解决方面加以完善,促进乡村旅游农家乐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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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乡村旅游 农家乐 环境治理 食品安全 法律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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