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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做法与成效
引用本文:李佶椿,王龙山,王振林.招远市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做法与成效[J].中国水土保持,2001(9):39-40.
作者姓名:李佶椿  王龙山  王振林
作者单位:招远市水土保持办公室,
摘    要:山东省招远市 1999年被水利部列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县以后 ,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 ,扎实工作 ,实现了监督管理机构体系化、法规制度配套化、宣传教育经常化、方案报批制度化、规费征收合法化、恢复治理典型化、案件查处程序化。介绍了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做法。

关 键 词:水土保持方案  管理机构  管理制度  山东招远市
文章编号:1000-0941(2001)09-0039-02
修稿时间:2001年6月15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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