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警惕劳动合同法被用工单位变相利用
摘    要:广东省肇庆市打工妹小梅被某实业公司擅自调整了工作岗位后.不想继续留在原公司.于是口头提出辞职并离开原单位.但没想到该公司却把她告上法院.要求她履行当初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赔偿10万元违约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一审法院均认定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小梅应承担10万元违约金。

关 键 词:劳动合同  单位  合同法  工作岗位  违约金  公司  自调整  肇庆市  广东  委员会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