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外进口农产品的新规定近年来,日本、韩国、加拿大、美国、欧盟等国家及地区通过食品立法、对食品标准进行修改等,对进口食品相继作出了新规定。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国内相关企业,对此应引起高度重视。日本《食品卫生法》及其修正案新的《食品卫生法》对不合格的进口食品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增加了农残、药残的限制项目,修正案则进一步强化进口农产品检查制度,规定农产品只能使用108种农药。对多次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的地区将全面禁止进口。最近,日本农林水产省决定在2005年前建立优良农产品认证制度,目前已开始对牛肉进行认证。韩国韩国最近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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