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农村金融机构试点二月启动,贷款公司将只贷不存
摘    要: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是新的“十一五”规划重中之重。农村金融被提上日程。进入快轨道。银监会出台了7份相关的推动措施规定。以前很少听说的村镇银行以及贷款公司概念首次“浮出水面”。村镇银行的门槛降门槛下降最低100万元;首批试点选择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和湖北6省(区)县及县以下区域开展。第一阶段试点工作从2月上旬开始.到9月末结束。2008年试点范围再扩大到15个省(区)左右。除了村镇银行,贷款公司作为满足农村地区的融资需求的重要机构也是此次7项推广规定的重点。贷款公司是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关 键 词:农村经济发展  试点选择  金融机构  贷款  “十一五”规划  商业银行  有限责任公司  农村地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