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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面对法理与亲情
引用本文:刘军民,张兆利.遗嘱继承:面对法理与亲情[J].油气储运,2006(11):41-43.
作者姓名:刘军民  张兆利
作者单位:山东省昌乐县司法局,262400
摘    要:案例一:遗嘱内容违法,财产分割无效 2005年底,山东省潍坊市有一对老年夫妻,丈夫在临终前立了一份自书遗嘱.主要内容包括:“由长子全权处理自己的后事,所余钱物由两个儿子平分。住房已经买下,户主也是本人,我老伴对此房只有居住权,可在此居住至终老.房子最后由长子继承……”遗嘱中没有涉及妻子季某的继承份额。老伴去世后,季某越想越不对劲,找儿子协商重新进行财产分割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季某诉至法院,要求把住房判归自己,

关 键 词:遗嘱  亲情  法理  合法权益  潍坊市  山东省  分割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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