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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执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
引用本文:赵新宇,吴楚.种子执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J].北京农业,2010(2):20-22.
作者姓名:赵新宇  吴楚
作者单位:北京市通州区种子管理站
摘    要:种子管理站是种子行政管理的专业执法机构,由《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授权,具体负责种子管理和监督工作,审核、审批、核发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规定的种子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查处新品种侵权行为。

关 键 词:种子管理站  执法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原则性  种子经营许可证  活性  生产许可证  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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