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执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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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新宇,吴楚.种子执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J].北京农业,2010(2):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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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新宇 吴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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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种子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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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种子管理站是种子行政管理的专业执法机构,由《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授权,具体负责种子管理和监督工作,审核、审批、核发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规定的种子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查处新品种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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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种子管理站 执法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原则性 种子经营许可证 活性 生产许可证 行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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