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组织法》亟需修改的N条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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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侯立功.《村委会组织法》亟需修改的N条理由[J].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08(10):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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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立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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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农业厅,03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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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坪田镇第四届村委会、第三届社区居委会“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了。我们早在换届选举前就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工作的领导;对各村在任支部、村委会成员以及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研究分析了本届选举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了对问题突出的村和可能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认真做好了即将离任村(居)委会班子的离任审计和民主评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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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委会 换届选举 修改 组织 党委书记 领导工作 党员干部 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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