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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出售、收购、加工国家一级珍贵树种及制品适用法律的理解
引用本文:姜超.对非法出售、收购、加工国家一级珍贵树种及制品适用法律的理解[J].森林公安,2006(6):46-46.
作者姓名:姜超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州森林公安局
摘    要:近年来,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有些不法分子在林区大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树木的树根,通过加工成工艺品后进行高价出售。在实践中,由于目前国家对这方面的司法解释还不够具体统一。所以在执法实际中经常会对此类案件的理解、定性、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着不同的意见,针对这些问题本人谈谈个人看法。

关 键 词:适用法律  珍贵树种  出售  收购  加工  制品  国家重点保护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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