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保护资源 发展产业 农民受惠 |
| |
引用本文: | 李炽.普洱市保护资源 发展产业 农民受惠[J].云南林业,2009(5):67-67. |
| |
作者姓名: | 李炽 |
| |
摘 要: | 保护森林资源始终是林业的头等大事
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1980年代以前,森林火灾是危害普洱市森林资源的主要灾害,通过建立健全村、乡镇、县区、市4级防火机构,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和实行首长负责制,改善防火装备,提高防火技术,至1988年,森林火灾受害面积首次下降到1‰,1990年代以后一直保持在0.5‰以下,而且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
|
关 键 词: | 保护森林资源 普洱 特大森林火灾 产业 农民 防火机构 森林防火 防火装备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