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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信箱
摘    要:安徽电工张伟问:电力设施与其他工程相互妨碍时的处理原则是什么?《电力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电力设施与公用工程、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扩建中相互妨碍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l电力设施与其他行业工程设施相互妨碍的情况,是电力设施建设中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如新建架空电力线路跨越通讯线路,就会造成对通讯线路的干扰,同时也对通讯线路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一旦电力线路发生断线或倒杆事故还将造成通讯线路的中断。又如输电线路靠近飞机场,就会妨碍飞机起降的安全。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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