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饲料价格改革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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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庆亮,王晓红.对我国饲料价格改革的思考[J].中国饲料,19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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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庆亮 王晓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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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饲料工业办公室
(曾庆亮),全国饲料工业办公室(王晓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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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饲料工业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起步阶段,生产规模较小,所用原料基本上都是平价的。根据这些情况国家物价局和商业部于1985年联合下达了《关于试行饲料产品定价原则的通知》,提出了下放价格管理权限,明确了作价原则和办法。《通知》规定:“饲料产品价格要兼顾国家、企业、用户三者利益,本着按质论价和薄利多销的原则,按照正常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饲料销售价格,并实行优质优价,劣质低价,允许不同产品执行不同价格”的定价原则;明确了“饲料产品的工商利润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物价部门核定,价格审批权限放在哪一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物价部门商定;严格按照“平价原料进平价饲料出”的原则定价。这种价格管理办法基本上适合当时饲料工业的发展情况,对稳定价格,促进饲料工业和饲养业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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