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朵日纳文学奖”评奖条例
作者单位:朵日纳文学奖组委会;
摘    要:为加强中华多民族文学交流,繁荣少数民族文学,推进蒙古族文学发展,促进蒙古文文学创作及翻译,内蒙古文联、作协会同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内蒙古鄂尔多斯东方路桥集团等单位,久经磋商,决定设立"朵日纳文学奖"。一、本奖项其定位为具有权威性和影响性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奖,是奖掖全国蒙古族作家创作的各类文学作品以及蒙古文文学创作及翻译的专门奖项。

关 键 词:文学奖  蒙古族  蒙古文  文学创作  少数民族作家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  内蒙古鄂尔多斯  文学交流  文学发展  文学作品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