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以法本质研究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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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广波.再论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以法本质研究为视角[J].农业科技与信息,2008(14):6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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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广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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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部,湖北武汉,43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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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充分分析了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的真实内涵的基础上,对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的辩证关系进行科学阐述,从中揭示二者统一于法本质这一主旨,并在论证的过程中提出法的阶级性和法的社会性的最终归属,即法的社会性是法的阶级性的必然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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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阶级性 社会性 法本质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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