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田规模经营必须坚持“适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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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民豪.粮田规模经营必须坚持“适度”[J].新农村,19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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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民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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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州市农经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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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粮田适度规模经营是指经营主体为实现对粮田的充分而合理的利用,并使其生产成本最低,经济效益最佳而选择合理的粮田经营规模的一种经济现象或经济活动。我市粮田规模经营大户已达到3736户,面积达72007亩,其中1994年以来新发展的大户有385户,面积19943亩,分别占大户数的10.3%和规模经营总面积的27.7%。种粮大户的发展,规模经营的推进,无疑为制止粮田的季节性抛荒,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回顾近几年来种粮大户发展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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