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农村电价跳出“热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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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鞠玉武,韩金军.诸城农村电价跳出“热点”[J].农村电工,19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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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鞠玉武 韩金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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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诸城市电力局
262200(鞠玉武),山东省诸城市电力局 262200(韩金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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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山东省诸城市电力局从减轻农民负担的根本利益出发,对农村电费电价实行依法限价、多招降价,使过去老百姓议论最多的电费问题在诸城已不再是热点和难点。 依法限价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指示精神,杜绝在电费收取中出现的各种巧立名目的乱加价、乱收费和借收电费之机收取村提留款等搭车收费现象,诸城局根据《电力法》、《全国供用电管理条例》等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会同工商、物价等部门,经过严密测算,对全市农村照明、工副业、排灌、脱粒等各类电费电价规定了具有法律效应的最高限价,并通过电视、报纸社向全市公布。使全市1341个村的各类电费电价始终稳定在市政府规定的合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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