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杀紫貂罪责难逃行凶拒捕落入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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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玉峰.猎杀紫貂罪责难逃行凶拒捕落入法网[J].森林公安,2003(1):2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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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玉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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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森林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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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7月22日,长白山保护区公安局森保大队根据举报线索,将猎杀32只国家一类保护动物紫貂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王春山抓获。在缉捕过程中,王持刀拒捕,将民警刺伤。 2001年11月至2002年2月间,由于长白山保护区连续发生非法猎捕国家珍贵野生动物紫貂的案件,长白山保护区公安局在加强巡护和堵截的同时对紫貂皮的销赃进行了秘密监控。2月下旬,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王春海抓获(已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在其家中搜出32张紫貂皮、近百个自制钱夹子。此案系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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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嫌疑人 抓获 国家一类保护动物 长白山保护区 猎杀紫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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