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集体林权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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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红冬,刑斌.浅析集体林权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新农村(黑龙江),2013(24):30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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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红冬 刑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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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沈家河林场, 756000 [2]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林业站, 75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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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深化集体林权改革,促进林业经济发展的意义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重要的林业生产资料,是林业生产力的基本要素。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及时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林地承包到户,实现“山有其主”。这是我地区农村家庭承包制度由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将大大调动我地区农民耕山致富的积极性,将大大地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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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林权 林权改革 林业生产力 林地承包 经济发展 土地资源 生产资料 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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