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地方渔业修法应处理好的八大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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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诸葛海.浅议地方渔业修法应处理好的八大关系[J].河北渔业,2003(3):44-4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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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诸葛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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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太湖渔攻监督管理站,215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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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正施行后,地方渔业法规的修正工作也就进入了议事日程。根据以往的经验和教训,以及目前此项工作的相关情况,笔者认为要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目标,使地方渔业修法提升水平,在明确地方性渔业法规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所处地位的前提下,必须处理好以下八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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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渔业法》 地方性渔业法规 修订 合法性 可操作性 互补性 前瞻性 完整性 统一性 协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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