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禽饲料兽药的使用原则和用药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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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明波.肉禽饲料兽药的使用原则和用药趋势[J].养殖技术顾问,2009(7):125-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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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明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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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集贤县集贤镇畜牧兽医综合服务中心,155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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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使用原则
1.1饲料
严格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使用的饲料不得发霉变质,饲料添加剂应符合《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砷、铅、汞、铬、氟、黄曲霉毒素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GB13078及相关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并按规定执行休药期。禁止在饲料和饮水中添加《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中所列药物。禁止使用抗生素滤渣作肉禽饲料原料及在饲料中添加有机砷、有机铬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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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使用原则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禽饲料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肉禽 有机铬制剂 用药 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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