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与农机事故,现就做好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车辆及驾驶人档案移交工作,妥善解决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编制和财政保障问题通知如下:一、切实做好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车辆及驾驶人档案移交工作从2007年6月下旬开始,我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车辆及驾驶人档案移交工作于年内完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移交已办理牌证的拖拉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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