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以“先予执行”措施还电力线路一个“畅通走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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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剑碧.不妨以“先予执行”措施还电力线路一个“畅通走廊”[J].农村电工,2011,19(5):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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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剑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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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省宣威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65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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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边是电网随社会经济发展的快速延伸,一边是高楼林立对电网运行的严重危害。电力线与"相邻"楼房争夺空间引起的纠纷与日俱增,因这种"相邻关系"引起的触电事故纠纷也逐渐成为涉电纠纷之最。如何还电力线路一个"畅通走廊"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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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力线路 先予执行 相邻关系 电力通道 供电企业 严重危害 亟待解决 走廊 电力设施 社会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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