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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用运输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试行)(Ⅰ)
摘    要:第一条 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明确农用运输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辽宁省农机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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