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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品品质检验合格主》制度应予取消
引用本文:税晓霞,钱文辉,程建国,吴娅霞.《肉品品质检验合格主》制度应予取消[J].中国动物检疫,2001,18(3):7.
作者姓名:税晓霞  钱文辉  程建国  吴娅霞
作者单位:重庆市兽医卫生监督所,400020
摘    要:1999年以来,我市部分区、县(自治县、市)相继在定点屠宰场生猪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后,加盖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同时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我们认为,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这种作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后已严重干扰我市屠宰检疫管理工作秩序,影响畜产品流通和正常的肉品市场秩序.

文章编号:1005-994X(2001)03-0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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