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即将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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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古树名木被誉为”绿色的活化石”。该《办法》所称古树,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树种稀有珍贵或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和重大纪念意义的树木。据规定,树龄在500年以上的由省政府公布实行一级保护;树龄在300年至499年的由市级政府公布实行二级保护;树龄在100年至299年的由县级政府公布实行三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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