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即将施行
摘    要:《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古树名木被誉为”绿色的活化石”。该《办法》所称古树,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树种稀有珍贵或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和重大纪念意义的树木。据规定,树龄在500年以上的由省政府公布实行一级保护;树龄在300年至499年的由市级政府公布实行二级保护;树龄在100年至299年的由县级政府公布实行三级保护。

关 键 词:古树名木  保护管理  湖北省  科学研究价值  二级保护  县级政府  省政府  树龄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