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农户养鸡“五不宜”
引用本文:刘晓芳.农户养鸡“五不宜”[J].中国禽业导刊,1999(18).
作者姓名:刘晓芳
作者单位:河北省遵化市畜牧水产局 064200
摘    要:1.痢特灵不宜饮水。在饲料中加入0.01%-0.02%痢特灵可预防鸡白痢、禽伤寒、大肠杆菌等病,治疗量可加倍,使用时用药量要准确计算,搅拌均匀,以防中毒。有的养鸡户用痢特灵作饮水给药,而痢特灵几乎不溶于水,在水中发生沉淀,鸡的饮水量随温度高低、喂料干湿而变化,差距很大,难以准确掌握给药量,容易发生中毒,因此痢特灵不宜作饮水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