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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机事故损害赔偿主体
引用本文:刘力勇.浅谈农机事故损害赔偿主体[J].河北农机,2006(2):7-7.
作者姓名:刘力勇
作者单位:河北省农机监理总站
摘    要:处理农机事故是农机部门的职责,而事故处理的关键是调解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害的赔偿。农机事故的经济损害赔偿的项目以及损害赔偿参照标准已由《河北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暂行办法》和我省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但赔偿主体只有“当事人”、“责任者”的单一概念,不能完全适用目前农村经

关 键 词:损害赔偿  农机事故  经济关系  事故处理  农业机械  规范性文件  农机部门  驾驶操作  责任主体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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