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兔无公害生产中预防用药的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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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陆连山,夏秀梅.肉兔无公害生产中预防用药的注意事项[J].中国养兔杂志,2006(6):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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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连山 夏秀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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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姜堰市畜牧兽医站,江苏姜堰225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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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的超标、滥用兽药,尤其是将抗生素及激素作为饲料添加剂长期使用,或使用违禁药物,或不正确用药(如用药剂量、给药途径未按规定要求,未执行休药期规定),都将造成药物残留,这不仅会降低兔肉品质,而且会危害人体健康。为了控制药物残留,生产出无公害安全兔肉,在肉兔无公害生产中预防用药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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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无公害生产 预防用药 肉兔 药物残留 饲料添加剂 违禁药物 用药剂量 给药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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