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分类管理,实现出口竹木草制品检疫监管模式的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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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德福,王进喜,陈寿龄,陈明,林峰.实施分类管理,实现出口竹木草制品检疫监管模式的转变[J].植物检疫,2004,18(3):179-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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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德福 王进喜 陈寿龄 陈明 林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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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州,35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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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福建检验检疫局辖区出口竹木草制品量大批次多,一方面出口"大通关"要求"提速、减负、增效",另一方面,国外特别是主要贸易国家以安全卫生为由,频频对我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措施,使我出口相关产品面临严峻的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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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福建 分类管理 出口 竹木草制品 检疫 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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