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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增值税新规:乳制品、食用油企业减负4%
摘    要:近日国税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根据该《公告》,乳制品、食用油企业将试点实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这不但可以减轻农产品加工企业约4%的税收负担,更意味着现行的抵扣方式发生根本改变。意见稿:

关 键 词:产品增值税  乳制品  食用油  农产品加工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局  公告  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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